青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违规者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19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按照青海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严禁中小学违规组织学生补课,严禁中小学与校外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为其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实施有偿补课“零容忍”制度。
青海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管理,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学校要与教师签订不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全面推进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据悉,青海将建立健全有偿补课惩处制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对发现并经核实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撤销荣誉称号,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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