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两起干扰环境监测案例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16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对国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例行检查时发现,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站点附近有雾炮车喷雾作业,水雾直接喷淋空气质量监测采样口及周围局部环境,该行为干扰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环境保护部分别致函两省,责成严肃查处。两地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已依纪依法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辞退、行政记过、行政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行政处分。
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禁任何形式的环境监测干扰行为,环境保护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近期部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确保监测设施不受干扰。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案例的发生,暴露出部分地方尚未构建起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效机制,尚不能确保环境监测独立运行不受干扰。《通报》要求,各地要引以为戒,夯实责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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