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冒牌银联”企业开出45万元罚单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12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刘友婷)近日,记者从广东深圳市场稽查局获悉,稽查局证实深圳深银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合法授权使用商业信用中心名义开展商业活动,其使用的标识与银联商标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稽查局对该公司作出45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名称。
经核查,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有名称为“中国网络信贷银行网”的网站,开设有“乾壹金服”的互联网借贷平台,以“深银联”以及“商业信用中心”的名义,将互联网借贷业务开展到遍布湖北、湖南、山东等十几个省份。
经过调查,稽查局最终证实深银联公司未经合法授权使用商业信用中心名义开展商业活动,使用的标识与银联商标近似,并以“银联”字样故意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最终,稽查局对深银联公司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以及冒用银联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作出45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名称;对深圳金钱盾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作出20万元行政处罚。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冒牌银联”公司层出不穷,或擅自使用中国银联的注册商标,或千方百计让自己和银联攀上关系,以获取买方信任促成交易,令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本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的歪风邪气,对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