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码标价?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09日 03版)

据《新文化报》报道,日前,吉林长春一家饭店的“天价牛肉粒”引发热议,这道标有“大厨推荐”的“红葱头澳洲雪花牛肉粒”价格为268元/例,消费者用餐后对价格产生质疑并在网络爆料。当地消协回应称商家明示了价格,不属欺诈。店方表示必要时将诉诸法律来维权。
已经在菜单上明示价格,消费者既然愿意点单,就不会存在“吃不起”的问题。之所以产生质疑,更多的是在于上菜之后的大跌眼镜——菜量只有12粒,折合每粒牛肉25元。按消协说法,商家明码标价不属于欺诈,不予帮助解决问题,但“明码标价”应有两层含义,一是明码,即明确数量;二是标价,即标示价格。这道“镶金牛肉”显然并未事先告知顾客只有12粒。如果商家都只标价格不告知数量,“天价”事件就会层出不穷。建立诚信的市场环境,商家和消协都应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
李法明/图 嘉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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