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拘留”太粗暴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09日 03版)
日前,云南省昆明市永昌派出所在一则宣传通告中加了“凡是销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字样引发热议。当地公安分局对此作出回应,认为其“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应予以肯定,但通告正文外的提示语表述错误,予以纠正”。
警方发出通告是一种执法行为,撕毁不仅有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之嫌,而且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警方所说的“拘留”其实是于法有据的,瑕疵是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种“简单粗暴”并且听起来不太“法治”的口吻和做法。依法治国体现在每一个执法细节中,如何保证执法的社会效果是相关单位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