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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8年01月06日 星期一

新业态中法律之辩

本报记者 卢越
《工人日报》(2018年01月06日 03版)

编者按

  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着新的动能。同时也应该看到,新业态发展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已经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一些企业在创业创新阶段还存在对知识产权的忽略;共享企业在“兴”与“败”之间,留下押金难退等问题;大数据时代和人工智能风口之下,隐私保护成为企业不容忽视的责任与义务。

法律和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回应新业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包容创新中寻找到利益的平衡点,这或许已经成为一道新的课题。

在过去的2017年,共享企业经历了从遍地开花到接连黯然退场,有企业在一年内发起了24件专利诉讼,有企业因押金难退首次被以公益的名义告上法庭;人工智能则从年初火到了年尾,但频频爆出的智能产品和技术的安全漏洞,让企业不得不重视用户隐私保护义务;而当一名用户思考自己的网上留痕如何自己支配时,他注册账号的两家互联网公司正在为争夺其数据对簿公堂。

《工人日报》记者选取2017年新业态中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在诉讼与被诉讼的风口浪尖,思考其留下的启示。

专利之争

独占还是共享 ?

在成为资本红人之后,共享企业在2017年屡屡坐上被告席。

共享单车企业摩拜分别在去年3月、8月遭遇两场专利侵权案,均指向其核心开锁技术。2017年3月20日,深圳呤云科技公司旗下的手机门禁品牌“令令开门”诉称,摩拜侵犯其手机开解锁涉及的高价值专利技术。此案也被称作“共享单车专利侵权第一案”。8月,胡某诉摩拜侵犯了其“扫码开锁”专利。

两场诉讼,摩拜“虚惊一场”——在胡某起诉的“扫码开锁”案中摩拜胜诉,3月份的“远程开锁”案最终也以调解告终。

连下两城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摆在摩拜公司面前的问题是,专利权引发的纠纷,对像摩拜这样以自主创新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构成了巨大的阻力。

事实上,许多后起的创新企业都面临着同技术领域“先行者”的专利攻势。

比如,同样作为共享单车企业永安行,就被海归创业者顾泰来起诉,称永安行侵犯“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提出了一个焦点问题:商业经营模式能否作为专利获得保护?近几年来,司法实践已经开始研究对带有技术含量的商业经营模式给予相关的专利保护。2017年4月1日施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中,一直被呼吁的商业模式,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可。而这起诉讼传递出了一个信号:未来,商业经营模式的模仿恐怕会越来越难。

同样作为共享企业,打响专利争夺战的还有共享充电宝。

其中引人注目的是来电科技。来电科技先是起诉云充吧科技公司专利侵权,后来又相继将租电智能科技、街电科技诉至法庭。

来电团队拥有两个核心专利,其创始人袁炳松说,这两个专利,可以去起诉目前大部分共享充电宝公司侵权。

根据腾讯科技统计,据公开数据查询,2017年有关共享充电宝的专利纠纷案件已经多达41件。2017年3月起,来电科技就有关6项专利技术对街电科技发起了累计24件诉讼,涉及赔偿金额6600万元。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看来,国内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司法判赔额度屡创新高,让很多埋头技术积累和专利布局的企业,包括新创企业看到了通过专利许可或专利诉讼换取商业回报的可能,不仅将坚定它们的创新热情,也必然会激发它们发起专利诉讼的动力。

数据之争

隐私与便利的博弈

如果你在扔掉网购后的快递盒的同时,下意识地撕碎快递单,或是习惯去阅读APP软件提供服务时发出的隐私政策条款,留意软件是不是帮你默认选择了“我同意”,那么,你一定已经认识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不过,当你认为自己产生的网络数据自己理应有支配选择权时,已经有企业打起了数据争夺战。

2017年2月初,新浪微博与脉脉打响大数据引发不正当竞争第一案。

脉脉未经授权,调取了非脉脉用户在新浪微博场景中的头像、职业等用户信息,被微博告上法庭。法院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微博200万元。

“这起案件表面上是一件不正当竞争案件,本质上是个人信息保护之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朱巍认为,“虽然大数据可以买卖,但是用户个人的隐私数据不属于大数据,擅自使用就是侵犯用户隐私权,甚至是安宁权。”

企业显然意识到“得数据者得天下”,这使得数据之争仍在上演。

2017年6月初,阿里巴巴旗下物流平台菜鸟网络控诉合作方顺丰关闭了丰巢自提柜和淘宝平台物流数据的信息回传。顺丰则指责菜鸟越权索要了顺丰上非淘宝系电商的用户消费数据。

一个多月后,“京天之争”爆发。京东关闭天天快递的数据接口,天天快递对京东发起民事诉讼。

同一个月,数据引发的争夺再度上演,这一次的主角是腾讯和华为。华为的手机荣耀Magic打通多个应用服务的助手功能,而腾讯不干了,因为华为通过手机使用了属于微信的用户数据;但华为认为,所有的用户数据都属于用户。

就连在2017年着实火了一把的“人脸”也能成为数据的内容,但人脸识别的安全漏洞让我们担心还能否放心“刷脸”。

IDF实验室(互联网威慑防御实验室)的创始人万涛就对媒体表示过自己的担忧:他发现市场上很多的P2P金融APP业务都大量使用比较简单粗暴的人脸识别技术,同时又采集大量用户的真实有效详细信息,“而对于这些数据在交易完成后的留存和使用以及风险,用户根本无从知晓”。

法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力度正在加码。除了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备受关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已列入立法议程。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其中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押金之争

企业如何优雅地“死”去?

共享企业在历经一年多爆发式增长后,进入2017年下半年来猛然刹车,沦为倒闭重灾区。以共享单车企业为代表,包括悟空、町町、小蓝、酷骑、小鸣在内的被称为二三梯队的共享单车企业陆续倒闭。

由于共享单车企业普遍在押金收取、存管及退还方面存在缺陷,引发了消费者押金退款难、维权难等问题,企业没有退还所收押金和预付费超过10亿元,涉及消费者数百万人,每一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都受到损害。

2017年12月18日,小鸣单车因押金难退被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告上法庭,成为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

作为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起诉讼把舆论高度关注的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导入诉讼解决的法治化渠道,无疑有着样本意义。试想一下,虽然单个消费者可起诉共享单车企业要求退还押金,但有多少人愿意耗时耗力为了几百元去较这个真呢?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则让涉及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作用日益凸显。

酷骑公司的行为显然更严重。就在小鸣单车被诉的几天后,中消协向公安机关提交刑事举报书,举报酷骑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中消协称,酷骑公司将权属他人的押金挪用,造成巨额资金去向不明,且不联系、不说明、不回应,涉嫌构成非法侵占、职务侵占等刑事犯罪行为。

实际上,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已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企业开立押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押金的所有权属于消费者,企业不得挪用,更不能占为己有。

“如果消费者的押金随时都存在着危险,那谁还敢来消费?消费信心的提高又从哪里谈起?”中消协副秘书长董祝礼说,押金的财产权是属于消费者的,任何个人和单位组织都不得侵犯。不管是创新、创业,还是其他任何经济模式,首先要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只有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创新创业才有出路,企业的健康发展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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