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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西安半年多查处“车不让人”37万余例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31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曲欣悦)近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了解到,从今年5月开展集中整治斑马线前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以来,截至12月上旬,该市交警已查处“车不让人”交通违法行为37万余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而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减速、停车让行的,处罚款100元,记3分。虽然有明文规定,但由于诸多原因,过马路时“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现象在包括西安在内的许多城市长期存在。

今年5月起,西安市交警部门在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还将全市市级机关公务员私家车,全市所有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抄告到违法当事人所在单位,在各大十字路口设立交通执法教育站,对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和处罚等。记者注意到,经过半年多整治,在西安市内的各繁华路段,斑马线前减速礼让已成为驾驶人的共识。

“以前过马路,不管是车辆还是行人,都是谁快谁先过,现在车辆都会自觉减速。”每天上班要经过一处无信号灯人行道的刘女士说,每次司机招手示意先行都令她倍感暖心。

但在整治行动中,也有不少司机对 “车让人”究竟该何时停、怎么让等细节存在疑惑。比如就有司机提出,如果遇到驾驶员已经停车让行,行人又示意驾驶员先走,这时车辆通行是否会受到处罚?对此,陕西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对“机动车怎样礼让斑马线”进行了解读,列举了七种需要“车让人”场景。交警部门表示,“如果遇到行人不走,驾驶员可用挥手等方式示意其通过,如果行人示意车辆先行,驾驶员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正常通行”。

此外,不少市民也就机动车礼让后,行人通行缓慢以及无信号灯路口行人无序通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陈女士开车上下班途中经过的一条路段上,有三处没有信号灯的人行道。她表示,有时行人三三两两地通行,高峰期停车让行很容易造成拥堵。

“有时行人乱穿马路,一停车一连串行人跟上来,路就堵了。”出租车司机王先生表示,“车让人”是必须的,但不能只盯车,不盯人。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建议,“车让人”,人亦“快走”。“不要在通行时低头玩手机。快步通行是对礼让车辆最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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