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福建 欠薪清偿不解决 新项目不得开工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28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在福建宁德火车站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工地,记者看到,工人们全都通过实名刷卡进入工地,悬挂在工地办公区的“维护农民工权益”展板格外醒目。农民工高永涛说:“不用从包工头处领工资,很放心,而且,每个月工资都是足额、准时发放。”
据了解,为完善源头保障机制,福建省要求各地健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并深化“无欠薪项目部”活动。同时强化联合惩戒,对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评优评先方面予以限制。
各地还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加强企业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将恶意欠薪企业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对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加入“黑名单”。
为确保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福建省明确要求,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由本级政府在2017年底前限时清偿,在问题解决前不得安排其新项目开工。对其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欠薪问题,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在2018年春节前限期解决。欠薪企业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恶意欠薪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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