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面启动
4万多件环境问题举报基本办结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25日 03版)
本报讯(记者王冬梅)8月7日至9月15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8省(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12月22日开始,各督察组陆续向相关省(区)反馈督察意见,并同步移交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案卷。
督察认为,8省(区)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40706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10806家,罚款54759万元;立案侦查335件,拘留424人;约谈4855人,问责6471人。
督察指出,8省(区)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进展,但一些环境保护问题依然突出,主要问题有: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认识尚不到位,环保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地区大气和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缺失;部分沿海地区违法围海填海和违规养殖情况常见,岸线破坏严重;一些自然保护区局部生态破坏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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