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量猛增,企业方也未就账户情况作说明——
广东消委会对小鸣单车押金难退提起公益诉讼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罗清峣)1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据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也是全国首起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
根据2016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到目前为止,包括广东在内的4个省份的消费者协会对公司集团提出过诉讼,起诉原因包括违规生产销售,对消费领域垄断,制定违约金比例过高等。
自今年8月份开始,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对此,广东省消费者协会对小鸣单车履行了一系列公益性职责,一边受理投诉、进行调解,一边联系经营者,要求其做出说明,还通过约谈相关负责人等方式化解消费纠纷。然而,从11月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未做到及时处理投诉、改善逾期退还押金的状况,对广东省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要求也未加落实。
另外,据广东省消委会介绍,小鸣单车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账户的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经省消委会向银行方发函了解,其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小鸣单车并未向社会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告知。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称,提起此次诉讼,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更希望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和无忧的维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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