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7年12月16日 星期一

食品安全领域成网络谣言重灾区,造谣者利益诉求明显,而一条谣言可能对整个食品行业造成重创——

【法林】“塑料紫菜”案判了,舌尖上的谣言该止了

本报记者 吴铎思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16日 06版)

引发社会关注的“塑料紫菜”网络造谣案有了判决结果。日前,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今年4月25日,王某祥在食用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在未向相关部门反映、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王某祥还对这家食品公司工作人员敲诈勒索。

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一个账号往往就是一家自媒体,一则谣言就可以化身为一条“新闻”,食品安全领域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

谣言频发,坑了多少食品行业

“粉丝能燃烧”“橡胶面条”“塑料紫菜”……每隔一段时间,这样的谣言就会在微信朋友圈、微博和各种论坛里传播。

谣言频频盯上食品领域,极大地损害了我国食品产业。

在“塑料紫菜”谣言产生之前,一吨紫菜的售价大概在9万元至10万元,谣言发布后,每吨紫菜的价格仅为3万元至5万元,整个紫菜加工行业保守估计损失将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考虑到农产品都有自己生产周期的特性,企业和农户的损失绝不仅是谣言带来的紫菜滞销,更是整个产业链被打乱后的难以估量的损失。

这不是谣言第一次重创一个行业。2015年4月,杭州娃哈哈集团声明,“娃哈哈肉毒杆菌”等谣言使娃哈哈部分产品2015年第一季度损失高达20亿元。不久前的“棉花肉松”谣言,使厦门肉松企业销量大跌,品牌受到巨大冲击。

“随着造假视频的扩散,公司在福建、浙江、江苏、陕西等十几个省市的销售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销售额下降明显,损失暂时无法估计。”厦门一家肉松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说。

有数据显示,食品安全领域成为网络谣言的重灾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5日,有关机构监测到的数据显示,传播范围较广的涉及食品药品谣言达40余则,其中33则属于食品类。

经济敲诈、舆论商战、眼球博弈成动机

业内人士分析,网络谣言特别是涉及食品安全的谣言有几大特征。从传播者角度来看,有的谣言传播者利益诉求明显,经济敲诈、舆论商战、眼球博弈等动机诸多。

记者对近年来多起涉食品安全的造谣事件分析发现,这些谣言常借助视频为载体进行传播,缺乏时间、地点、人物等基本要素,有的谣言利用民众恐惧心理,强调后果严重,在传播时多利用煽动色彩浓的词汇,如“紧急”“震惊”等,冲击力较强。

近年来,对食品安全领域,人们的敏感神经易被触动,谣言会迅速发酵,进而扰乱人们的消费判断,损害行业发展。

有企业负责人对记者分析,网上食品谣言多、传播快,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但从企业的角度讲,一些企业应对互联网环境下的舆情处置还缺乏经验,对一些不良意图和网络手段没做到有效抵制;另一方面,消费者对我国食品科技的进步缺乏必要的了解,针对广大消费者的常识性教育和引导不够。

“用法律的手段维权,对企业来说是个难题,面临着取证难、索赔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障碍。”厦门一家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真相跑赢谣言需要社会共治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并对违法者规定了相应的罚则。针对当前造谣成本低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特别是对一些通过网络传播食品安全谣言扰乱市场秩序、从中牟利的恶劣行为严惩不贷,提高执法震慑力。

日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福建省政府关于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对于如何处置、打击网络谣言伤农问题,福建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网络谣言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及恶意制谣传谣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安机关将分清情况,以涉嫌滋事、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罪名立案侦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业内人士指出,反谣,需要借助全社会的力量,形成社会共治。要通过政府、媒体以及企业乃至各个行业协会组织起来,共同关注食品安全,传播科学知识,维护食品行业形象,通过不断提高公众素养,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最终为整个食品市场创造出一个清朗空间。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