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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2月16日 星期一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

最高检: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的失误予以宽容

《工人日报》(2017年12月16日 05版)

本报讯 (记者卢越)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切实强化企业家人身财富安全感,增强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信心。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要以“谦抑、审慎、文明”理念作为办案指导思想,坚持罪刑法定,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和帮助。

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以外,《通知》要求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对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失职渎职等情形,要予以容错。

《通知》强调检察机关在涉企业家案件的办理中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和运用,对涉嫌行贿犯罪的,要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从起因目的、行贿数额、次数、时间、对象、谋利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对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手段恶劣、围猎公职人员的,还有十八大以后顶风作案的,致使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行贿犯罪情节较轻,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机关调查的,或者对办理受贿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贿、不作为而不得已行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及行贿人认罪认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最高检还强调,要坚持深入查办案件与改进和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并重。处理好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不能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而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倒闭。

据了解,最高检从企业家被侵害和涉案两个维度,强调对其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一方面要求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提出要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从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保障涉案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最高检还部署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形成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多元化格局。依法处理涉产权的有冤假错可能的企业家服刑案件,提高企业家对法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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