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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11月11日 星期一

男子打高尔夫球后猝死 球场未合理救助被判担责

《工人日报》(2017年11月1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郑冬梅)在高尔夫球场,顾客打球后猝死,谁来担责?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高尔夫球场公司应该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支付9万多元赔偿金给死者的家属,和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6年3月8日,沈某在高尔夫球场打球结束,返回会所的途中突然倒地。沈某倒地约6分钟后,高尔夫球场公司施救人员乘车赶至案发现场,并采取现场持续性施救措施,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赶到现场抢救,病情判断为现场死亡。之后,沈某被送往医院,经诊断,沈某为猝死。

事发后,沈某的家属与高尔夫球场公司协商未果,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认为,受害人沈某在被告处打球期间突然死亡,被告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被告公司承担40%赔偿责任,即赔偿36万多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6万元。被告高尔夫球场公司答辩说,沈某系猝死,其死亡结果系因自身身体情况造成。高尔夫球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指出,高尔夫球场依法对其经营范围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此案中,事发后,高尔夫球场的急救未能立即展开,高尔夫球场除医护人员张某外,其他员工无人能采取任何救援措施。另外,该球场没有设置专门的救助站,医护人员也仅配备了张某一人,此人亦同时从事球童工作。因此,可以认定高尔夫球场公司未能尽到其合理的救助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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