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
172名农民工11天追回欠薪135万元
还有200余万元待工程结算后,将由甲方支付
本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张卫国)近日,在家乡党委、政府和工会的帮助下,巴中平昌籍在外农民工何晓峰等172人已领到先期支付的被拖欠工资135万元,还有200余万元欠薪待工程结算后,将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2017年7月10日,巴中市委、市政府收到172名巴中籍在外农民工的联名求助信。信中反映,2015年5月,平昌籍农民工何晓峰等人在新疆石河子市新疆如意纺织城一建设项目务工。工程完工后,工程承包人胡某失联,无法办理工程结算。他们后来又多次向开发企业和建设企业讨要工资,均无结果。巴中市总工会在获悉并核实相关情况后,随即指派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王晓荣赶赴新疆帮助农民工维权。
7月15日,巴中维权人员王晓荣到达新疆石河子市后,随即进入工地、企业及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并于7月17日与甲方工程部长进行了首轮谈判。工程方认为工程结算和工资支付均由工程总承包人负责,与甲方无关。王晓荣以甲方在手续不全、未公开招投标和明知施工单位非法肢解分包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同时,作为主体受益者和工程发包方不予制止,尤其在拨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好监督发放民工工资义务,造成承包人卷款潜逃,根据相关规定,甲方应当对因监管不力、放任有关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连带责任。经有关各方多次谈判、协商交涉,最终按照《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建设工程人工费取费标准》相关规定,锁定下欠何晓峰等172人工资335万元。
7月18日,在多次与甲方负责人进行协商交涉后,最终达成协议:甲方先行垫付135万元农民工工资,剩下的欠薪待工程结算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7月20日,为彻底解决何晓峰等人欠薪问题,王晓荣陪同农民工何晓峰等人到石河子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对工程承包人胡某卷款逃逸、拒不出面办理工程结算等情况作了说明,并请求依法立案侦查。
7月21日,由甲方先行垫付的135万元农民工工资筹集到位,并支付给何晓峰等人,余下200余万元欠薪将待工程结算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至此,172名农民工讨薪首战告捷,从巴中工会介入到欠薪到账,仅用时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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