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部门办理 多个部门互认
山东涉企证照办理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工人日报》(2017年09月1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近日,山东省在原本“五证合一”的基础上,首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全省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中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整合事项将实行动态管理,第一批将涉及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三十一证合一”。
据介绍,此次“多证合一”改革涵盖了各类市场主体,但所涉及的证照事项仅针对非行政许可类事项,根据申请人经营需要选择办理。今后,各级企业登记窗口将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企业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在申请表上选择企业需办理的涉企证照事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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