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年累计资助学生1.01亿人次
共投入资助资金323.63亿元
《工人日报》(2017年09月01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10年,山东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3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共发放97.5亿元,全省共有1.01亿人次学生受到资助。
据介绍,山东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全覆盖。10年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23.63亿元。
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对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元。义务教育阶段,在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资助政策,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高等教育阶段则实行以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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