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逾8万人次违法者被停用共享单车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26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7月份,广东深圳交警共查处涉非机动车交通违法50900宗,其中涉共享单车的12219宗,占涉自行车交通违法总量的62%。此类违法行为集中在早晚高峰时段,主要表现为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和占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
今年以来,深圳共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6起,死亡11人,受伤16人。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圳交警积极深化共享单车用户诚信机制运用。今年6月1日联合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用户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对7月1日以后在深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正式启动停用措施。7月1日起,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1次的停用1周,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2次的停用1个月,一年内有驾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截至8月13日,深圳交警已分6批对86249人次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采取了共享单车停用措施,通过停用措施的运用,有效推动了企业在引导用户树立安全文明用车理念方面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了用户文明骑行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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