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7年08月23日 星期一

浙江推行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生态相关情况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23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邹倜然 通讯员邵甜)日前,浙江发布《关于全面建立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到2020年,浙江将全面推行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此次建立的浙江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源起杭州市富阳区的乡镇生态责任报告制度。2015年下半年起,富阳率先在渌渚、渔山两个乡镇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和环境责任体系建设,取得经验后,在全区24个乡镇(街道)全面铺开。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富阳生态责任报告制度日趋健全,促使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厘出责任清单,遵循“管行业就得管环保,管环保就得有责任”的理念,使责任级级落实、压力层层传递,打通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此次出台的《意见》借鉴了“富阳经验”,并延伸报告实施范围,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覆盖,明确提出,到2018年,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各县(市、区)选取30%以上的乡镇开展试点;到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意见》还把报告内容拓展到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和重大环境问题,明确了设立综合性报告、专项报告、重大环境问题报告3种报告内容和报告方式。3种报告同中有异,相同的是3种报告均可由各级政府领导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要求进行报告。不同的是,综合性报告还可列入本级人大审议议程,而且原则上每年要报告1次,一般当年一季度就要完成对上年度生态环境状况的报告;专项报告一般在生态环保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节点报告;重大环境问题报告则在查明突出环境事件、环境群体性事件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原因后及时报告。

《意见》规范了报告程序,详细规定了报告准备、报告形成、报告开展、整改反馈4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流程,并从强化组织协调、健全配套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落实保障。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