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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8月19日 星期一

近期高发的十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发布,假冒公检法诈骗造成损失金额最大

公安部提醒:防骗牢记“四要四不要”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19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黄宇 林一程)8月12日,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月暨守护者计划公益行动启动仪式在深圳举行。活动现场,公安部公布近期高发的十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包括假冒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链接诈骗、兼职诈骗、考试诈骗、校园贷诈骗、民族资产解冻骗局、投资返利诈骗、保健品购物诈骗、引诱裸聊敲诈勒索。

据介绍,假冒公检法诈骗造成损失金额最大,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警方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逮捕证由警方在逮捕现场出示,不会通过传真发放,更不会在网上查到。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校园贷诈骗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用“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二是声称能通过培训提高综合技能,夸大培训效果,签订培训合同,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三是与兼职诈骗结合,要求学生贷款购买手机等产品做“销售代理”。这种诈骗的特点是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很高,学生如不能如期还款,将迅速背上难以承受的债务压力。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学生在申请借款或分期购物时,要衡量自己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对于关乎自身信息、财产安全的事,要多方求证,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词,轻易透露个人信息,甚至将身份证借与他人使用。

“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巧立名目、花言巧语,只要守住下列安全底线,就可以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陈士渠表示,防范诈骗需做到“四要四不要”,“四要”指转账前要通过电话等方式核实确认;手机和电脑要安装安全软件;QQ、微信要开启设备锁及账号保护,提高账户安全等级;网上聊天时要留意系统弹出的防诈骗提醒。“四不要”指不要连接陌生WIFI,有些WIFI容易导致支付账号密码被盗;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不要将支付密码与账号登陆密码设为同一个;不要将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保存在手机里。

据了解,在反诈骗工作上深圳卓有成效。截至6月25日,深圳市电信网络诈骗总警情同比下降25.46%,警情数连续21个月持续下降。其中,电话诈骗警情同比大幅下降了42%,共帮助3035名受害事主冻结嫌疑账号4988个,拦截资金2.47亿元、同比上升224%,拦截被骗资金总量和返还资金数双双排名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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