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开展违停专项整治行动
《工人日报》(2017年08月05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治理交通顽疾,规范交通秩序,广东深圳交警于7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停拖移执法。截至7月28日16时,深圳交警投入警力2000余人次开展违停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对47台违停车辆予以违停拖移执法。
7月28日上午,福田交警大队福民中队铁骑在福田区华强南路赤尾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横着停靠在路段,占据了近两条车道,而该路段又是交通繁忙路段,严重妨碍了其他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对此,福田交警大队福民中队民警对该车开具违停处罚单,并通知拖车至现场将违停车辆进行拖移。
据介绍,整治行动中,针对违停车辆实施“四个必拖”。在划定为交通繁忙路段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必拖;在立交、高架桥(含匝道)路段、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违法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必拖;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违法停车,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必拖;因违法停车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且驾驶员不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必拖。据了解,深圳交警通过多渠道公告拖移信息,如用粉笔在违停地点地面或其他明显位置标记交警指挥中心联系电话、扣车场地址等告知信息;并对外公布各交警大队分指挥中心的查询电话。此外,还通过深圳交警互联网主页、双微平台等渠道实施信息公告,便于群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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