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抄袭、专利模仿……在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的当下,事涉知识产权的那些事日渐引发人们关注
“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如何安放?
开栏的话
“双创”时代,一批创新型企业不断涌现,新的业态新的模式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着新的动能。同时也应当看到,新业态发展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当下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专利公开与技术保密界限不清、产品技术商业经营模式抄袭模仿时时上演,涉及初创企业的每一个知识产权风险案例残酷而现实。
法律和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回应“双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包容创新中寻找到利益的平衡点,这或许已经成为一道新的课题。本版现推出《关注“双创”中的法律问题》,敬请关注。
在电子商务发展的早期阶段,由于法规的不完善,淘宝高速发展虽然诞生了一些成功的网商,但也一直存在着不少抄袭仿造的店铺。即使现在,阿里巴巴仍然不得不面对没完没了的侵权投诉,投入大量精力去打击规范平台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如今,随着互联网领域企业创新的迅猛发展,其背后的知识产权问题也备受关注。
在共享单车成为资本“红人”之后,专利诉讼接踵而至——永安行近期被海归创业者顾泰来起诉称侵犯“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在此之前,北京摩拜科技公司已于今年3月被深圳呤云科技公司起诉侵犯“扫码开锁”专利权。
诸多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阶段都存在对知识产权的忽略,相关法规正在伴随其发展壮大而在逐步完善。
现状:
互联网企业侵权频发
在互联网企业的创新与发展中,一直存在着泥沙俱下的现象,比如对知识产权的忽略:门户网站对纸媒内容的免费抓取壮大了自身,随之出现的网络文学作者、网络视频版权、安全工具强势预装,无不在突破传统规则。而相关的法律问题也一直被相关部门认真审视。
沸沸扬扬的“360扣扣保镖”软件商业诋毁纠纷案,名列2014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首。再往后看会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有一半涉及互联网领域。
地方法院通报的情况也佐证了这一点。据公开资料,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QQ商标争议行政案、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等数起涉互联网案件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则表示,微信、电子商务等新兴网络服务平台成为群体侵权纠纷的新领域。
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处于多发状态,知识产权问题成为绕不开的坎儿?
随着“互联网+”的持续推动,互联网生态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新课题。有专家认为,“互联网+”战略的核心就是知识产权保护。
难点:
新技术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分析,初始阶段互联网的信息往往以作品形式呈现,因此版权保护尤为重要。而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互联网上的有形产品交易更加频繁,这就会涉及商标、专利等许多新问题。
在顾泰来诉永安行专利侵权一案中,引起热议的一个新问题是:商业经营模式能否作为专利获得保护?近几年来,司法实践已经开始研究对带有技术含量的商业经营模式给予相关的专利保护。
2015年3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就“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方面明确提出,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同年12月的另一个文件《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实用艺术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制度。而在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中,一直被呼吁的商业模式保护,获得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可。
根据这次修改,“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我国专利法第25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不过,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坦承,网络行为跨地域、跨国界,给知识产权监管、产生纠纷后的举证等带来诸多不便。
在北京华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王汉坡看来,“互联网+”对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考验主要是对新技术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他认为应在这方面下功夫。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表示,法院系统正尝试健全完善科学技术专家咨询机制。
探索:
在包容创新中寻找平衡点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表示,很多互联网公司在发展初期,无视知识产权而野蛮生长,直到其成为行业领头羊时,才开始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由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权利人来为这些公司的成功提供“补贴”,这无疑是不公平的。
永安行和摩拜被卷入的两场专利之争,或许已经给很多创业型公司带来警示:从创业之初就应重视专利布局,避免在后续发展中面临侵权诉讼,受到重创。
同时,王汉坡表示,还需要重点考虑的是,要做好保护知识产权与保护创新的平衡。“知识产权的本质是技术成果,保护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也要防止有时候过度保护反而阻碍了创新。”王汉坡说,在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的互联网时代,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目前,不少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纷纷成立相关部门防范侵权、对既往行为进行整顿规范,进行业务战略的调整。但是,如何在包容创新中寻找利益的平衡点,日益成为摆在社会和相关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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