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安严查基层“微腐败”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24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6月21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6月起到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将对基层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等三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即“三项整治”)。
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是公安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微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声誉。据介绍,在对近年来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并对民警队伍现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吉林省公安厅归纳总结出以上三类“微腐败”问题。
吉林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三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刑侦局牵头全面排查今年以来各类立案情况和相关数据,从中发现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方面的问题;法制总队牵头逐级排查2016年以来久拖不侦、请假出所等案件,组织群众公开评议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从中发现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方面的问题;厅纪检组组织全省公安民警就参与经商问题进行自我查纠、登记申报,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对登记内容并“签字背书”。从中发现民警参与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涉及违纪违法的,由纪检部门立案调查。
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省公安厅还开通了电话、信访、网络等举报渠道,欢迎全社会共同参与、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这些线索进行登记,分类梳理,并及时组织人员核查。核查属实的,将对当事民警进行严肃处理,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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