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密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
所有建会企业都须设监督员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19日 02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朱润胜)日前,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转发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发力构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体系,密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网。
在市级层面,今年,该市充实了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兼任,并吸收同级人社、安监等部门人员作为监督委员会成员。在县区一级,规定县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主任由同级工会主席兼任,可吸收同级人社等相关部门人员作为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实施本区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在基层,规定100人以上企业、系统、产业和行业工会应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不足100人的企业工会可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落实一名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该市还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市、县(区)两级工会组织将加强对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的选拔、培训和管理,把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人员吸收到工会法律监督员队伍中来。市总将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建会企业实现至少有一名经培训合格的劳动法律监督员。
为了规范、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实施,该市将加强劳动关系领域的动态预警,建立分级联动、联合监督等运作机制,全面实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建议书》“两书”监督制,并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市、县(区)总工会还将每季度对企业劳动关系预警信息进行汇总研判,分类分析整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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