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动真格”考核生态文明
引导地方政府树立绿色发展观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05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李丰 通讯员赵曼军)被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的贵州省,日前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将用目标评价考核的“指挥棒”,引导地方政府树立绿色发展观,并使群众能进一步享受生态环境改善成果。
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贵州将从今年开始,围绕绿色发展指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亮点、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事件等四方面,对全省9个市(州)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省发改委总规划师张美钧表示,考核办法突出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分量,如果地方政府没有完成森林覆盖率、地表水劣于V类水体比例、县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率、耕地保有量等15类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其予以扣分、降档等处理。
依据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未完成约束性指标达3项及以上的;篡改、伪造有关统计或监测数据并被查实的,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将确定为不合格。一旦考核不合格,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将约谈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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