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外来务工者积分落户南京
《工人日报》(2017年06月03日 01版)

6月1日,30多位长期在南京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来到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据了解,这是南京市实行户籍新政后,首批依据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取得户籍准迁南京市的外来人员。今年2月1日,南京市开始实施《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和《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5个条件。即,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文轩 摄/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