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打通“最后一公里”利器? 还是马路“隐形杀手”?
郑州共享电动自行车超标“被叫停”
专家表示,相应政策未出台,加之存在安全隐患,共享电动自行车很难顺利跑起来
近日,在郑州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因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上路规定被叫停,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5月27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等6家单位对在郑州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行为。
据了解,共享电动自行车与共享单车一样,消费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预存押金的方式进行租用,收费在每刻钟1元左右。就已投放品种看,基本分为“人力+电动”和全电动两种。前者仍需使用者用脚蹬去驱动,只是电动助力更省力,而后者就是在郑州叫停的车型。
在郑州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之前,北京、深圳、南京等城市监管部门相继约谈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在共享单车碗里“抢食”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似乎难逃“早夭”的命运。
即便如此,不少共享电动车平台仍不愿放弃这一市场,“屡败屡战”。
今年以来,城市骑行需求的增长和共享经济的火爆,尤其是资本对共享单车的大手笔投入,带动共享电动车如雨后春笋般在多个地方冒了出来,不少城市都能看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共享电动车主要瞄准3公里至10公里的通勤‘最后一公里’区间,是市场深耕细分的结果。”一位业内人士表达了他对共享电动车前景的看好:共享电动车比共享单车更省力便捷,在维护上有了共享单车的经验也会做得更细致。
不少上班族也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表示了支持。在他们看来,共享电动车价格低,能骑行的距离远,可以让他们“早上多睡五分钟”,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摩的”,是件好事儿。
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并非支持者们看好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唯一理由。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认为,从管理数量众多而分散的私人电动自行车到管理一个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提高了政府管理的便捷性。
但管理部门并不这么认为。交通运输部此前对外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此外,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必须配有脚踏板等。据郑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郑州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业务的两家企业,其车辆已然“超标”。
不少市民也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表示了担心。有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如果技术不熟练,骑行会有风险。在很多城市,不少电动车经过私自改装后,就成了马路上的“隐形杀手”。
有专家表示,国家及地方相应的准入、运行、管理政策均未出台,加之不少企业投放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共享电动自行车很难顺利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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