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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5月26日 星期一

县域义务教育督导办法出台

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工人日报》(2017年05月26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于忠宁)教育部日前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5月23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评估过程中如果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设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等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针对大班额问题,要求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办法》提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已有1824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今年,预计还将有500个左右的县(市、区)接受认定,届时合计总数将达到2300个左右,占全国总数近80%。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已经成为这些地区义务教育新的紧迫任务。

何秀超表示,在政府保障程度评估方面,将通过15项指标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此外在资源配置评估方面,《办法》明确将通过生均教师数量、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办法》明确,将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重点校、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弄虚作假、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情况,以及社会认可度作为一票否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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