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崇仁:对农民工工资实行常态化监管
《工人日报》(2017年05月11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卢翔 通讯员周华月)江西崇仁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通过协调人社等部门,实行“三项机制”预警,建立“五项制度”保障,将农民工工资拖欠清理工作纳入政府常态化工作范畴,实行常态化监管。
该县严格招投标审核机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证明,方可参与工程招投标;严格项目审批机制,要求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得批准立项,对不能提供建设资金落实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该县还建立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建设领域市场信用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月报告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建立重点督查、适时约谈制度。此外,要求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监督协调职责,主动提前介入,排查矛盾,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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