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发文
规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25日 08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为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和引导《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的实现,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近日联合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简称《办法》)。
据悉,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内容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和效益等三个方面,共涉及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其中,产出和效益主要评价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是评价工作的重点。
《办法》明确了水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程序,强调资金与目标任务的匹配性。根据《办法》,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应提前组织编制和报送水污染防治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年度实施方案及项目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此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各省绩效评价结果等下达资金及任务,再由省级部门根据中央专项资金规模和绩效目标,完善年度工作安排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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