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修好不到半年的路又被挖开,不符合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
频现的马路“拉链”让相关规定成空文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明明刚修好的路,为什么又开挖呢?”福州一位市民吐槽说,去年10月才完成施工的福州北浪路,近日又被挖开了。记者在现场看到,人行道被挖开,许多沙土和地砖堆在一旁。
据了解,这条新修的路又被挖开是为了铺设电缆线。对于马路“拉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工期需要,当时电力部门因审批程序等原因,无法同步进场施工,才导致道路完工后又要挖开重铺线缆。
刚修好的路,又被“开膛破肚”,这样的事并不鲜见。就在前不久,福州五四北一条刚结束施工一个月左右的路也被挖开。“道路施工完没多久,又有施工队进入,不仅对市民的出行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劳民伤财,为什么就不能一步到位呢?”市民罗建民说。
“拉链”马路在影响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的同时,还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如果主干道标准路段全封闭开挖,每米需要的成本大约是2.8万元;半封闭开挖每米成本接近1.4万元。
记者了解到,早在几年前,福建省就出台《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挖掘。
城市道路需要开挖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地下管线的维护。出现马路“拉链”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各种地下管线的铺设与道路建设不同步。水、电、气等地下管线分别由不同的单位管理,各单位都有自己的项目排期,资金条件也不一样,因此无法保证同时施工。在规划上,管线规划与道路建设规划没有统筹协调。
在一般的城市道路挖掘管理中,主要分为日常管理和行政处罚两大块,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的日常管理部分,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行政处罚部分。
然而,在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管理工作与执法工作脱节,执法力度不够,反馈机制也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市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无证擅自挖掘、超期超面积挖掘和不文明施工的,可按照有关程序通知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能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福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无奈,“我们没有执法权,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制止,但往往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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