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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一

山东发布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21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管理办法》发布,确定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号码,该热线将委托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展有关服务。

据了解,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受理涉及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公共服务事项的其他省直单位的政务服务投诉事项,投诉热线实行24小时工作制(含节假日),全时段受理政务服务投诉事项。根据职能,省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投诉事项办理的监督、评价和综合分析等工作,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投诉事项的办理、反馈等工作,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机构负责投诉事项的受理、转办、回访、统计和系统维护等工作。

省级政务服务投诉热线具体办理流程为:受理—转办—办理—反馈—回访—重办(经回访,投诉人对投诉事项办理结果或服务过程不满意的)—办结。其中,在办理这一流程,省直有关单位应当在接到转办工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法明确,对于因办理投诉事项不认真、拖延超期、弄虚作假或泄露投诉信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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