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环保不良企业将“寸步难行”
本报讯(记者陈华) 安徽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最新修订完善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提出将“环保不良企业”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同时明确将企业环境信用评定结果通告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等部门,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一旦企业被评为环保不良,将“寸步难行”。
按照新方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内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一年,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及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
被评价企业的环境行为信息,以各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核查,以及其他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为基准,同时参考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由公众、社会组织以及媒体提供的经核查属实的信息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掌握的公共信用信息。有3次以上经查属实的环境信访、投诉的,以及因环境失信行为遭新闻媒体曝光两次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都将影响其信用评分。
方案同时制定了10种适用“一票否决”的情形。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都将被“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一旦被评环保不良,将“寸步难行”。环保厅将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向省发改委(省信用办)、省财政厅(省招标采购中心)、省工商局、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等7个部门通报,实行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
据了解,安徽省自2013年起已连续3年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去年底公布的2015年度安徽省“国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中,35家企业被列为“环保警示企业”,两家企业被列为“环保不良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