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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4月18日 星期一

深圳上调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18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 通讯员罗武)日前,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深圳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5元/小时。新标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近年来深圳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劳动生产率也在逐步提高,适度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匹配、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匹配,有利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其次,当前深圳市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深度调整阶段,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深圳市人社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控和监察,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同时畅通员工举报投诉渠道,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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