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将不再承担“三供一业”费用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09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刘静)《工人日报》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国资委、财政部日前共同举办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明确2017年目标任务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年起国企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承担的办社会职能。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表示,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客观要求。对企业办社会职能应交尽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要挂牌督导大型独立工矿区综合改革试点,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