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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4月08日 星期一

车贷还清却陷入保证金陷阱

消费者应对对应事项一一核实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08日 06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朱润胜 通讯员周磊 晓晗)河北秦皇岛市民张先生分期付款买了车,没想到,在顺利还清贷款后,却在退保证金时碰了钉子。“快一个月了,公司到现在也没把保证金退给我。”3月11日,张先生讲述了他的遭遇。

2015年12月,张先生在秦皇岛一家4S店看上了一款汽车,并通过4S店推荐的“秦皇岛兰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开”)办理了分期付款的购车手续。几天后,在给车上牌时,“兰开”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交一笔2500元的保证金,“他们说只要我按期还款不逾期,也在他们指定的公司上车险,等余款全部结清,就会把这笔保证金退给我。”张先生说。

今年2月9日,张先生在3年还款期限结束前结清了全部余款,并在银行办理了解押手续。当他拿着押金条去找“兰开”退钱时,公司却迟迟不给退。

记者来到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上的“兰开”公司。办公室里只有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员工,他们公司和“兰开”都是兰开集团的子公司。该男子透露,“兰开”的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据他了解,没拿到保证金的不止张先生一个人。

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文山对此表示,“‘兰开’公司与张先生就保证金事项达成合意,张先生按期还款,车险在‘兰开’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在贷款全部结清时,‘兰开’公司应将保证金2500元退还给张先生。消费者在交保险金时应对对应事项一一核实。”杨文山还指出,“兰开”公司要求张先生去指定保险公司投保的要求也是不合理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同时也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车主有权自主选择要购买哪些商业险种、在哪家保险公司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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