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积分入学申报启动
条件放宽,保障面更广,优惠力度加大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06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伍萍)近日,广州市11个区陆续出台2017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其中天河区、荔湾区等区首次实施积分入学。与往年相比,今年广州在申请积分入学必备的居住证等条件上大大降低了“门槛”,让更多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受益。
据了解,2016年9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根据其在广州市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1个险种的年限等条件任何1项发生地所在区申请积分制入学,该区不能拒绝受理。
2017年3月15日,根据相关政策,广州市越秀区率先启动积分入学网申,拉开了今年广州积分入学申请的大幕。番禺区、海珠区、白云区也分别于3月17日、18日、23日起受理申请。据悉,黄埔区和花都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定在4月,南沙区、增城区将于近期公布相关方案。
今年,不少区的积分入学条件更加放宽,保障和优惠力度更大。如海珠方案中,居住证年限要求从往年的3年至5年放宽到1年,同时“海珠好人”称号也首次被纳入积分项目;此外,教育资源集中的越秀区,在保障性入学方面新增了“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及街道从事来穗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来穗人员;天河区今年预计解决50%符合条件申请人子女的学位,先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学位不够再以补贴民办学校的方式帮助来穗人员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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