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1.6万余套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
环卫、公交、医护等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工人日报》(2017年04月05日 04版)
本报讯 (实习生伍萍 记者叶小钟)记者近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获悉,广州将推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16668套,12个房源点分布在白云、黄埔、天河、荔湾四区,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3月27日至4月28日,受理用人单位申请;5月,市住房保障办制定具体分配方案;6月,实施配租。
据悉,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只要是依法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本市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和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且符合《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要求均可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审核分配处有关人士表示,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年龄需在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而从事政法、环卫、公交、医护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则不受年龄限制。
在分配原则方面,广州市住保办表示,当对房源点的房屋需求数量大于供应数量时,按照就近原则和供需匹配原则分配:一是结合单位所在地就近分配;二是按各单位对各房源点申报的需求套数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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