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块硬骨头,也要把它啃下来”
沁水县总力推医药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31日 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麦旺 记者刘建林)“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每月给女职工卫生费补助30元,每年为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体检。”日前,在山西省沁水县总工会见证下,经过多轮艰苦谈判,该县医药行业终于签订了工资集体协议,在当地激起不小反响。
据了解,沁水县医药行业有52家门店,有35家分散在10个乡镇。据县总了解,该县效益好的药店,执业医药师每月工资可达2700元至3000元。而这样的药店在沁水屈指可数。尤其是乡镇药店,员工每人每月工资甚至达不到1000元。
“明知是块硬骨头,也要把它啃下来。”沁水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婵萍说,该县工会几次组织指导职工方代表与药店老板进行沟通,就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支付方式进行谈判,并基本达成一致。但对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保险费、女职工保护等条款,一时未达成协议。
对此,沁水县总多次深入52家医药门店走访调研,并邀约双方谈判代表学习法律法规,最终达成共识:药店可执行月工资或者基本工资加提成的计酬办法,但职工每月工资必须达到沁水县最低工资标准1520元。同时,双方还就劳动合同、工伤保险费、女职工保护条款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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