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达49.8%
户籍改革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通讯员高世平)近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两年以来,该省不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正在给普通群众的生活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服务,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目前,全省城镇人口总量较2014年增加67.4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已达49.8%,其中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9.5万人。
从2015年开始,吉林省内各地综合考虑不同城市承载能力,分类制定户口迁移政策,全面降低了城镇落户门槛,给想落户城镇的农业户口人员带来了福音。
如在辽源、延吉、松原等城区人口低于50万的城市和建制镇,只要提供房产所有权证明(含租房证明)就可申请当地户口。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等特殊人群则可不受居住、缴纳社保年限限制,凭单位录用手续、相关证书或文凭即可办理落户。
为让外来人口享受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2016年2月,《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符合在城镇居住满半年的外来人口,只需提供居住、就业、就读证明即可申办居住证,持证后可享有教育、医疗、法律援助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等9项便利。
去年4月,吉林省政府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对事实收养、政策外生育等8类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做出了具体规定。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为6742名无户口人员补办户口登记,使1176名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儿童顺利办理了入学、入托手续。
此外,吉林省公安机关还在全国率先推出省内网上迁移户口举措,极大减轻群众办事负担,年均为全省群众办理户口迁移67万人次,可为群众节约办事费用3000余万元。今年2月,在省内居民身份证可异地受理的基础上,吉林省又实现了与北京、辽宁、广东等30个省(区、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截至目前,已累计制发异地居民身份证5.4万张,帮助群众节约往返办事费用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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