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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3月14日 星期一

【代表委员履职故事】为了8500万残疾人的就业权益

本报记者 李娜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14日 02版)

“我不认同这个结果,要么你带我去调研,要么我和你去看基层。”4年前,为了一份对残疾人就业具有重要意义的议案,全国人大代表李莉如此向相关部门据理力争。4年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重新调整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将安置每位残疾人可退还增值税具体限额调整至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李莉代表来自湖北黄石,曾是大冶丰山铜矿的一名工人。幼时不慎摔断右腿致残的她,深知残疾人在就业方面所面临的困难。2013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李莉便将全部心思扑在了残疾人权益保护方面。

在一次调研过程中,她发现因2007年国家政策调整,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全征全返”,变为“每位残疾人当年退税最高不超过3.5万元”,优惠幅度的下降导致社会上兴办福利企业的热情骤减。

一组对比数据显示:该政策出台之前,湖北省福利企业总数达6万多家,共安置残疾人就业达60多万人。到2013年,全省福利企业总数已降至600家左右,只安排了不到6000名残疾人就业。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回顾4年前起草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议案过程,李莉代表称当时怀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一定要推动该政策重新做出调整。

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她连续3年将“关于福利企业优惠性税收政策的建议”带到全国两会,呼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政策调整。

随着走访的不断深入,李莉代表的建议也在不断深化。起初她希望将每位残疾人当年退税最高不超过3.5万元提高到“8万元或10万元”,后又将此调整为 “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这不仅可以兼顾区域差异,也更有利于政策的平衡性和长久适用性。”李莉说。

2016年5月,李莉代表的这份关系8500万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议案,变成了“官方口径”。从最初的未被采纳,到相关部门主动接洽,再到最终的政策调整落地,李莉代表感慨“那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履职几年来,李莉代表相继提出了残疾学生义务教育之外学费减免、残疾人就业保护、开拓残疾人就业渠道等一系列建议,关注点始终没有离开残疾人和残疾人的生活。今年全国两会,她共带来了17份建议,涉及环保、医疗、教育、安全等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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