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企业被指收费偏高,内部职工却抱怨收入低,有代表建议:
公用企业应该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有效竞争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13日 04版)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邓崎凡)一边是百姓抱怨一些公用企业收费偏高,另一边则是这些企业里的内部职工抱怨收入低。今年两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和辽宁省丹东市燃气总公司检表员马宝贵代表都关注到了公用企业的问题。他们有一个相同的看法:公用企业应该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社会化经营,最终形成有效竞争。
3月5日,张茅在“部长通道”表示,一些公用企业、特别是其中的水、电、气、热往往是垄断性行业,“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容易形成垄断。大家有这样的感触:垄断行业容易存在服务质量不高、产品质量不高、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这些方面的问题。
今年1月,工商总局曾通报称,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发现,公用企业滥收费问题突出。
公用企业收费多,内部职工是不是能从中获得“好处”呢?马宝贵代表说,两会前,他特地进行了一些调研,以丹东的自来水总公司、煤气公司等公用企业一线职工来说,“每个月的收入不到2000元,常年风餐露宿,缺少福利待遇,根本不是外人想象的那样高收入、好福利。”
对此,马宝贵代表建议公用企业采取股份制或合资、合作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实行社会化经营。“吸收优良的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制改造等方法吸引资金,使国有公用企业抛弃原有债务包袱和历史遗留问题,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百姓。”
张茅也认为,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形成有效竞争,是治理公用企业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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