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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3月11日 星期一

吉林公安推出案件线索网上举报 举报人最高可奖30万元

《工人日报》(2017年03月11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从3月1日起,该省将依托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案件线索网上有奖举报功能,并制定发布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办法。群众通过平台提交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将根据线索作用获得奖励,最高可奖30万元。

据介绍,群众可通过登录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网页版,下载“吉林公安”手机APP或关注“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进入“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功能,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提交举报线索。

凡是发生在吉林省范围内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刑事案件及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均可通过平台进行举报。举报可以选择实名或匿名的方式,但匿名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举报的,以及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不予奖励。根据案件类型和线索作用,奖励分为一般和特殊标准奖励,其中火灾隐患、涉枪涉爆案件、涉暴恐案件、涉毒案件等六类特殊线索,奖励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

举报人提交线索后,可凭借案件举报编号进行进度查询,线索如符合奖励标准,公安机关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奖金。此外,为保障举报人安全,吉林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线索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在查证、宣传、奖励等环节,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未经举报人允许泄露其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举报中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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