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职工按单位参保 务工人员按项目参保
深圳施工承包单位 未参保将被查处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28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刘友婷)针对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低的实际,深圳市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日前联合发出通告,3月起,施工承包单位未参保将被查处。
通告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务工人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通告指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直接发包工程的专业施工单位应于2月28日前,向在建项目施工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已全部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承包单位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不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提供承诺书、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名册。
对于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3月15日后仍未按期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施工承包单位,将被督察检查,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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