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车统一标识“亮身份”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28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 卢翔)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处获悉,该省已出台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公务用车统一实行标识化管理“亮身份”。
根据方案,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均采取标识化管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拟定全省公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统一提供标识图样,明确标识范围、标识时间等。各设区市公车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工作。标识位置为公务用车的正、副驾驶车门左右两侧中间适中位置,监督电话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公车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方案指出,此举是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标识图案规格分三类,第一类为“江西省公务用车”,第二类为“江西省行政执法”,第三类为“江西省执法执勤”。凡不按规定实施、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及时办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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