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部门联手落实公路治超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
10种情形当事人将入“黑名单”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27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杜鑫)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36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受到现行法律法规制约,对违法超限超载往往采取行政处罚为主的管理手段,失信成本过低,威慑力有限。”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驰在解读《备忘录》时表示,为进一步做好治超工作,应以信用手段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的惩戒,提高严重违法失信的成本。
据介绍,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等10种情形的当事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对失信当事人,将采取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等26项联合惩戒措施。“信用交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将及时公布违法失信行为和责任主体名单,曝光违法失信典型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当事人合法的信用权益,《备忘录》引入了相对全面的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比如,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当事人,将不再作为联合惩戒的对象,各有关部门立即终止对其惩戒。
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签署了11个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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