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65万“老赖”进黑名单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25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根据福建省日前正式公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各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措施多达100余项。根据意见,失信被执行人在设立金融类公司、发行债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设立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等都将受到限制;同时,在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中,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火车、飞机,星级酒店住宿、高消费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购买具有现金价值保险,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事项也将受到限制;以及最新增加了购买保障性住房、限制非经营必需船舶的注册登记等限制。
自2013年10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政务平台“执行公示”栏标签式集中公示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来,截至2016年12月1日,共有654212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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