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 《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24日 04版)
本报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北梦原)近日,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为网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对网贷机构自有资金、存管资金分开保管、分账核算。此举有利于加强对网贷资金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管理,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
《指引》还明确,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并不视为对网贷交易行为提供的保证或担保,存管人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未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根据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末,已有32家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180多家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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