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7年02月22日 星期一

现场拥挤不堪,招人、用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分属三家

兰州百名交警文职招聘引发诸多担忧

有关人士指出:“吐槽”求职者盲目追捧,不如多关注劳动权益保障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22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康劲)上周末,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市场度过了“史上最挤”的一天。

从2月18日开始,从各地赶来的求职者涌向该人力资源市场。到19日上午,市场门前排起1公里的长队。由于市场门前几度出现拥挤,当地公安部门紧急派人拉起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实行交通临时管制,机动车辆限制出入。

据悉,兰州市城关区人社局和城管委为辖区的城关交警大队、东岗交警大队、河北交警大队、雁滩交警大队等4个交警大队公开招聘100名文职工作人员,却吸引了2万名求职者。截至19日晚,报名结束,工作人员经过筛选仅接受了3700余人的报名资料,部分求职者因身高、学历等原因被“淘汰”。

该市场工作人员路雅君分析说:“这是历年来首次出现这么多人报名竞争同一岗位的情况。” 她表示,这与报名条件限制少有关,“只要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均可报名。”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中发现,就在求职者排起长队等候“挑选”的时候,在当地网络上“围观市民”对事件的“吐槽”却一刻未停。有市民提出:“招聘交警文职人员,却设定身高标准,要求男1.68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已经构成就业歧视,理应叫停。”

更多“吐槽”则是有关“混乱”的聘用关系。虽然,在招聘公告中提出为“辖区交警大队招聘文职人员”,但发布公告的单位却不是交警部门,而是“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城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此外,招聘公告中还写着:“区就业局下属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招人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分属三家,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有市民痛批,这样的招聘已经形同“卖猪仔”。

“与其‘围观’求职者盲目追捧,不如多关注劳动权益的缺失。”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所谓“文职人员”的岗位界定本身就很模糊,招录进来后直接适用劳务派遣,让“文职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就是为尽力撇开劳资雇佣关系。一些地方甚至将“文职人员”的就业协议在公安交警、人社局、城管委、派遣公司之间轮流转,目的就是改变劳动合同中的雇佣方,避开《劳动法》“连续满10年应转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现在许多地方为了补充警力,大多采取招聘“文职人员”的办法,名义是从事辅助性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其劳动强度不比“在编警员”少,而工资待遇和福利却相差巨大。同时,他们长期“被派遣”使得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5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