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奖评选办法进行七处修订
《工人日报》(2017年02月14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赵剑影)近日,记者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了解到,2017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对鲁班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七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获奖工程数量、申报条件、申报工程规模、申报资料要求。
这次修订首次增加了对“古建筑群”的要求。据了解,鲁班奖每两年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的规定,已实行8年。在此期间,国内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提升,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工程也在逐年增加,此次修订,将最高限额增加到240项。

本报讯 (记者赵剑影)近日,记者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了解到,2017年中国建筑业协会对鲁班奖评选办法进行了七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获奖工程数量、申报条件、申报工程规模、申报资料要求。
这次修订首次增加了对“古建筑群”的要求。据了解,鲁班奖每两年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00项的规定,已实行8年。在此期间,国内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提升,符合鲁班奖评选条件的工程也在逐年增加,此次修订,将最高限额增加到2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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