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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7年01月24日 星期二

上海工会携职工愿望在该市“两会”上发声

鼓励企事业单位创办托育机构

工会创办的“爱心妈咪小屋”将率先试点升级为“亲子工作室”

《工人日报》(2017年01月24日 02版)

本报讯(记者钱培坚)“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场地、资金等,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在今年上海市“两会”上,上海市总工会依据职工群体的实际情况和切实需求,提交了《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亟待解决0至3岁幼儿的托育问题》的提案,深入剖析了婴幼儿托育问题中的诸多牵制因素,并在提案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

去年9月至11月,上海市总工会与上海社科院组成联合课题组,先后开展了网上问卷调查、单位和职工实地抽样问卷调查、座谈会,多方面了解该市0至3岁婴幼儿托育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幼儿多由老人照看,入托需求强烈。大部分受访职工缺乏时间照料,70%的职工选择了将孩子交给自己父母照料。居高不下的保姆费用也是促成隔代照料情形的重要原因。约75%的职工希望孩子入托。其中,大部分职工希望在居住地附近就能有合适的托儿所,绝大多数职工赞成企事业单位参与办托儿所;

二、托育机构参差不齐,企业自办没条件。社会托育机构以早教中心为主,无法覆盖0至3岁的群体,且收费较高,并面临着资质、师资、场地和保险等问题。超过四成的单位愿意以提供一定物力财力的方式,参与解决托育问题。但企业自办托儿所的意愿并不强,主要原因是缺乏场地。

为此,上海市总在提案中建议:一、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的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场地、资金等,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有婴幼儿的员工提供一定的托育补贴。税务部门为开办托儿所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成立全市性的托育意外保险制度。婴幼儿在托育机构发生意外时,由保险公司承担有关保险费用,减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承办托育机构中存在的巨大风险;

二、在社区建立“保育妈妈”制度。请有育儿经验的人士担任“保育妈妈”,当0至3岁幼儿在父母或看护人外出时代为照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看护服务。通过税收优惠、提供场地等条件,支持社会组织开办社区连锁式的托育看护服务网点;

三、政府投资,新建一批公办的0至3岁幼儿托育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成立托育专项基金。用于发放托育津贴以及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楼宇、企业开展托育服务。

据悉,今年,上海市总工会将率先试点,在部分有条件、女职工集中的园区、楼宇、企业中开展“爱心妈咪小屋”升级版——职工亲子工作室试点,拓展晚托、暑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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